2019年君山区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君山区供销社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gxs/2020-1653079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联社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01 公开日期 2020-03-23 04:16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概述

2019年,我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网上公开、发放工作服务指南和公开栏公开为主要形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联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近80余条,其中在全国总社、湖南省供销社网站、岳阳市供销社网站、华声在线、《新湖南》《中华合作时报》等网站平台和新闻媒体上共公开信息近50余条。

2、主动公开联社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联社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社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3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互联网: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社没有接到要求公开联社信息申请件。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收入、支出、三公经费”等信息。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联社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整改措施:

(1)健全我社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进一步健全民政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

(2)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按照“谁制作、谁提供”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社信息。建立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协调机制,畅通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人社信息的投诉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