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山区“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君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1-1887031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1-09-17 04:3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现就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居民及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等主体参与,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小区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查处曝光违法行为。联合发改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公示投诉热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随机调访等方式积极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法规政策,树立物业管理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

1.开会动员。分别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和企业动员会议,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2.发动行业协会。组织物业行业协会参与,做好向物业服务企业会员发出倡议、组织会员企业签订承诺书的前期准备工作。

3.会商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工作实施阶段: 9月11日-10月31日

1.宣传法规政策。梳理省、市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印制宣传册,发放给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

2.组织企业自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开展倡议和承诺。商请地方物业行业协会,向物业服务企业会员发出倡议,组织品牌物业服务企业会员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

4.查处违法行为。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并曝光典型案例。

5.加强正面宣传。结合“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宣传选树物业管理先进典型,讲好新时代物业管理故事。

(三)工作总结阶段: 9月-11月

通过调查走访、企业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迅速开展,同时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专项检查督查经费,确保检查督查工作出成效。三是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台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

2、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积极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法规政策,树立物业管理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君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岳阳市君山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

小区名称

 

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小区服务电话

 

普通楼梯房

 

住宅电费

 

高层电梯房

 

商业电费

 

低层电梯房

 

普通住宅水费

 

别墅

 

加压住宅水费

 

商业

 

水费

 

幼儿园

 

特种商业水费

 

装修管理费

 

 

 

装修垃圾清运费

 

 

 

建筑垃圾

 

 

 

清运费

 

 

 

出入证费

 

 

 

装修押金

 

 

 

停车收费

地下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

 

 

物业企业只能收取以上公示费用,未公示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130166      价格举报电话: 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