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管理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住建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zjj/2020-1658237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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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2-04 公开日期 2020-02-04 10:38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局办公室,相关二级机构,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相当严峻,岳阳市已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20]5号)、《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中心城区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20]27号)和君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认真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工时间规定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各工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势和要求再确定开复工时间。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项目,若需在此之前复工或新开工,应经区防疫指挥部和区住建局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施工。

二、严格项目防疫要求

(一)、项目复工前防疫要求

1、建设单位牵头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保障项目防疫资金投入,统筹和协调项目建成区域、在建区域和待建区域内防疫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工地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项目协调联络机制,设置项目总联络人(应由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和各责任单位分联络人,形与当地街道(乡镇)、住建部门以及卫健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2、复工前做好返岗人员摸底登记工作,建立人员台账,明确返岗人员的来源地、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对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和健康状况不佳人员,应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岗,(排查表详见附件4)同时做好施工现场全面实行实名制准备工作;复工前应对办公场所、会议室、营业场所、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消毒防疫,采取措施确保这些区域充分通风透气;工地食堂卫生达标,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实行分餐制和错峰用餐制度;施工现场储备足量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红外测温仪(每个人员出入口不少于2个)、口罩(每人每天不少于1个,且现场储备数量需满足10天用量)、消毒剂(保证日常消毒10天用量);设立能容纳3至5人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且应符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标准。

3、项目在复工前应达到以上要求,并报送“已完善防疫工作承诺书”至区防疫指挥部审查与备案,经其审查同意后在“附件1: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中“区防疫指挥部备案意见”一栏中签署合格意见,完成复工前防疫审查工作。

(二)、加强工地卫生防疫管理

l、封闭管理控制人员流动。严格管控人员进出工地,严格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配备值班值守人员,做好排查和登记,做好工地人员体温、健康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现场人员身体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对于工地外居住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防疫指挥部工作,做好跟踪、登记、排查,将人员同步纳入属地管理。

2、开展工地日常消毒防疫。按照防疫和应急部门要求,落实工

地防疫消毒处理措施,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为现场人员提供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卫生防疫用品,在工地要设立专门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防止二次污染和被无良商人再次利用,废弃口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及时、安全清运。

3、加强宣传教育和其他防疫管理。在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人员聚集活动及场合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少开会,食堂尽量分餐不集中就餐,尽量使用网络远程办公。合理分散人员居住,避免交叉感染。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l、明确项目应急信息报送要求。各建设项目应建立防疫期间的应急处置方案及值守计划,每日向区质安站报告建设项目的卫生防疫信息,对项目所有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对存在已被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疑似为新冠肺炎病例的、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有过亲密接触的、被有关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的、有体温发热异常等五种情况,应立即报送信息。

2、明确项目防疫应急处置要求。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

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发现存在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一律严格实施隔离等措施;对工地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及时送医,同时做好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查工作,按当地卫健部门要求做好隔离等防控工作,确保疾病不扩大传播。

三、严格复工前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项目申请新开工和复工,要严格执行“防疫安全”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安全条件方面,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20]2号)关于复工期间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并将建设项目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作为复工条件,严格做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安全隐患未消除且责任主体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以及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不复工”。(复工排查整治表详见附件1、2)。

四、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当做当前头等大事和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最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区质安站要将各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纳入新开工、复工排查重要内容之一, 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管理机构建立、卫生防疫措施制定及落实、工地人员流动管理、节后复工条件及程序等方面内容,对不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盲目抢工期的建设项目及责任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项目一律采取记录红黄牌、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附件1: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docx

附件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docx

附件3:岳阳市君山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排查监督记录表.docx

附件4:岳阳市君山区建筑施工领域个人健康情况及接触人群排查表.docx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