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君山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发改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0-1748668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7-16 公开日期 2020-07-16 10:24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镇(街道)、场,区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失效日期”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通报全省招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相发改法规〔2016〕816号)文件的规定,我区《君山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君政办发〔2018〕11号)文件已自然失效,不再继续执行。

岳阳市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