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园区环保办的通知(更新附件1)

来源: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gwh/2023-2100860 发布机构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3-08-23 02:0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园区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园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君山产业开发区环保办(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实现园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进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绿色环保安全示范园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多赢。

  (二)基本原则

  一是理顺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进形成有利于园区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园区各片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园区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强化环保办的监管责任和各片区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是统筹兼顾、重点推进。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破解突出问题,保障环境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园区。

  三是市场推进、公众监督。推动建立完善环境服务市场机制,鼓励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第三方环境服务;强化考核评估,实施公众监督,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二、严格园区设立审核

  (三)科学优化园区规划

  园区总体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生态红线和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合理布局。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并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对规划逐步优化调整,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共用环保基础设施和其他有关设施。

  (四)严把环境准入条件

  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条件,制定本园区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环评审批“三联动”,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不得将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作为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不得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入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根据自身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目标,重视培育企业之间的关联度,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形成产业之间的配套关系,延伸产业链。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三、加强企业污染防治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

  园区企业要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废(污)水稳定达到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和现行排放标准,不得擅自停运或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不得超标排放。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应对废(污)水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废(污)水应经专用明管输送,在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末端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应对厂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外排,不得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物的企业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强化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网)等区域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地下水,同时认真落实地下水、土壤检测计划和要求。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园区各企业要加大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尤其是有毒气体的收集及处理,严格控制有毒气体的排放;园区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以及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园区环保办、各片区应督促企业加大对恶臭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督促相关企业建设有毒及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并督促企业通过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露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污染物的泄露排放。企业不得擅自停运或闲置废气、粉尘处理设施,更不能超标排放。

  (七)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完善固废处理处置监督机制,明确固废处理重点管理环节及其在贮存、转移、加工利用、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要求,积极推进产废企业的源头减量,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实现固废处理处置全流程管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园区企业对环评批复中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八)完善环境应急保障体系

  根据园区自身特点,明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园区综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园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配备应急物资,建设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服务保障

  (九)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园区环保办认真履行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园区环境保护问题排查,科学制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分解园区环境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督促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园区环保办、各片区要加强对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履行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附件1: 君山产业开发区环保办成员名单

君山产业开发区环保办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1

唐忠亮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分管领导

2

王  阁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环保专干

3

陈菊华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环保专干

4

任佳润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环保专干

5

章安韬

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环保专干

6

刘亚军

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