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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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czj/2022-202315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12-23 02:0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区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部门整体支出(含部门基本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

2、区本级2021年预算安排在30万元以上非工作经费类专项资金以及列为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1、《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2、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3、部门预算资金、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完成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重点应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除专项资金以外的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

1、预算配置。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

2、预算执行。包括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资金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

3、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4、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

5、职责履行。包括部门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6、履职效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针对一定金额以上、同预算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专项支出,应重点说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绩效目标运行方面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绩效自评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或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1、项目资金政策情况。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设置是否科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项目申报和确定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包括项目安排是否“散、小、乱”;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情况;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5、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包括是否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效果如何,项目资金的产出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四、评价程序

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岳财发〔2016〕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选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反应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一)绩效自评实施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用统一的评价指标(附件4-1)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完成自评报告(附件3-1),自评报告要有资金安排使用的具体内容、使用效果,要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完整。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区直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2)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个性指标,形成适合本单位专项资金的指标体系。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完成自评报告(附件3-2)。在下年度仍需保留的专项资金,要在自评报告“建议”部分说明该专项的政策目标、设置年限、使用方向、立项依据、分配办法等,提出下年度主要用途及预算规模建议。

(二)按时报送资料

各预算单位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附表报送区财政局(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报告须用公文函头纸打印、单位领导签字,经区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签章后报送绩效评价股)。各预算单位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已上报绩效自评报告的单位视同其同意在区政务中心网站公开,不再另填公开申请表。

(三)加强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各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由绩效评价股在2022年8月31日前统一在区政务中心网站及时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常态化,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反馈整改。各预算单位要及时通报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绩效自评结果,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建议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

3、财政评价。各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后,区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进行审核评价,同时将根据自评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对部分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4、绩效考评。各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和自评报告公开情况已纳入2022年度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对不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和不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报告的单位,将作为年度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扣分依据。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目的在于强化绩效理念,提高部门履职能力。各预算单位要落实“谁花钱谁绩效”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积极配合。各预算单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单位内部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合力,认真开展自评,撰写绩效报告,及时报送材料,按要求完成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联系人:君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钟春香

电  话:13973010730 电子版邮箱:QQ1525891175

 

 

附件:1.君山区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名单

2.君山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填报说明

3.君山区财政预算支出自评报告(样表)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