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君山区卫计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wjj/2018-1440276 发布机构 卫计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11-12 公开日期 2018-11-12 03:1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一、主要职能

君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职责有:制订全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主管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君山区卫计系统共有14家机构(含局机关和13家二级机构),分别是:区卫计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广兴洲卫生院、许市卫生院、钱粮湖镇采桑湖卫生院、良心堡卫生院、柳林洲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林洲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君山血防站、广兴洲血防站、钱粮湖血防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3501.8万元。比上年减少40.11%。总支出13501.8万元,比上年减少40.1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35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0.5万元,比上年减少54.01%,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2017年从卫计系统分离出去,决算数据不再纳入卫计系统决算报表所致;事业收入5781.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35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40.59%,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2017年从卫计系统分离出去,决算数据不再纳入卫计系统决算报表所致;农林水支出83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720.5万元,比上年减少54.0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7720.5万元,比上年减少54.0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0.5万元。比上年减少53.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20.5万元,比2016年减少53.8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0.5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589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131.5万元。由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2017年从卫计系统分离出去,决算数据不再纳入卫计系统决算报表造成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之2016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20.5万元。基本支出: 15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9.6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5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53万元。项目支出: 6131.5万元。由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2017年从卫计系统分离出去,决算数据不再纳入卫计系统决算报表造成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之2018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34万元,决算数为12.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4万元,决算数为2.04万元,共59批51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4.67万元,区卫计局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君山区卫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君山区卫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32.56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7.92万元,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君山区卫计局政府采购总额656.1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88.2万元,工程采购267.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君山区卫计局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台。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点击下载: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