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教育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jyj/2018-1453700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25 公开日期 2018-05-25 04:0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中心学校,区直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8]31号)及《君山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区教育局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组  长:彭海泉

副组长:杨嘉勇  刘绍明

成  员:陈东曙  李卫民  王章忠 高迪枝  廖 婕

二、招生政策

1.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儿童必须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方能入学注册。

2.确保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家庭贫困学生等弱势学生群体入学,并为其建立专项档案,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帮扶。

3.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办法》(君教通〔2013〕62号),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就读工作。

4. 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考试。

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确保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

6.任何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

7.各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在本辖区内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要避免择校就读问题,以确保大班额问题能得到有效化解,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

8.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和转学程序。特殊情况需要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须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方可接收,但岳西中学、许市中学、君山小学、柳林小学、钱粮湖实验小学、广兴洲中心小学、许市中心小学、黄金小学、凉亭小学等已超班额或临近超班额的学校,需要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除须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外,还须报经教育局审批方可接收,否则不予建学籍。

三、区域划定

1.君山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东边至原三分场七队(含三分场七队,下同),西边至黄岸队和挖泥船队,东北方向至万头猪场,西北方向至芦花洲村,南边至老1804线止(不含挂口队和糖厂),在挂口新区范围内,原则上只能招收机关小区内的学生。

2.柳林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在原柳林洲镇范围内招生,其具体招生区域,由柳林洲中心学校根据本辖区内4所小学的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积极稳妥”的原则,统一划定。

3.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区直小学按原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属中心学校管辖的小学,由各中心学校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对所属各小学统一划定招生区域。

4.钱粮湖中学和采桑湖中学分别招收原钱粮湖镇和原采桑湖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初中学校招收本镇(办事处)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制定招生方案(6月2日-6日)。相关区直学校、各中心学校及其所属的初中和各小学,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招生方案。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2.做好信息录入(6月7日-15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各自招生区域,主动与本招生区域内的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联系,并分别深入到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对照学生、幼儿名册,按照户籍和住所,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初步制定预录学生名册。

3.审核佐证材料(6月16日-6月30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初步制定的预录学生名册,积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和住建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对预录学生的户籍、住所等信息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并复印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4.开展招生宣传(7月1日-10日)。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方案,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组织教师开展招生宣传。提前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单,进行家访劝学,掌握每一名新生的动态。

5.组织报到入学(8月30日-9月1日)。各招生学校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凭新生录取通知单,组织学生报到入学,实行均衡编班。要对照录取名册,对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劝学,弄清每一名学生的真实去向与联系方式,并填制家访劝学情况登记表。

五、具体要求

1.各中心学校和相关区直学校要对招生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6月6日前将招生方案(含招生人数、班级数等)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凡因特殊情况需在君山区内跨区域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原招生(就读)的学校和拟接收的学校核实情况,并按照《君山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同时签署意见,报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相关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以及班额实际情况予以审定后,方可实施。

3.凡未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并报经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认定,擅自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教育局不认定学籍,并以此核减划拨公用经费的学生基数。

4.对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规定班额拨付公用经费;对其它年级超过了规定班额且与上期相比班额不减反增的学校,按照规定班额拨付公用经费。

5.教育局每年对招生和控流(流失与流动)保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违规招生和控流保学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君山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