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君山区教育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jyj/2018-1436975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君教通【2018】83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02 公开日期 2018-09-20 10:12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

《君山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专项整治办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日

君山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2016年1月以来全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职高、公办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18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二、整治重点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18年8月)

1.加强领导。在君山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教育局班子成员,在其办公室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股室负责人。由分管计财工作的局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计财股负责整治日常工作,安全体卫股负责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审计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各区直学校、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2.宣传启动。召开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局计财股0730-8155001,局办公室0730-8155088,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0-8155016),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要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局计财股。

(二)全面整治(2018年9月—11月)

1.全面自查。各学校对标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16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18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计财股。

2.重点解剖。选取区职高、市16中、钱粮湖中学、许市中心小学等4所学生食堂进行全面解剖;每个镇(办)要选取一所中学、一所小学进行重点解剖,并将重点解剖单位取得的经验推广全区,以点带面,以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并报送专项材料。

3.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将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区纪检监察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各股室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区专项整治办将牵头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修订完善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监督执纪问责有关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2019年2月-12月)

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实践,也是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化发展教育的题中之义。各校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学生食堂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办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学生食堂。

2.落实工作责任。区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局计财股要认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督导室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明两年学校年终考核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联合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进行正面引导、负面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挺纪在前,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交代问题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局相关股室的领导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