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旅游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君山区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wtlyj/2018-1356481 发布机构 文体旅游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24 公开日期 2018-05-24 09:18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全域旅游建设,根据中共君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决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办事处、场)、区直及驻区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评被考核单位年度旅游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查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产业招商、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营销、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发展环境优化等。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办法: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算,由区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具体考评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分。

2、分类考核:根据工作任务不同,分镇(办、场)和区直部门两类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为考核阶段。 各被考核单位须在每年11月15日前,按照《考核细则》向区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文体旅游局)上报本单位当年旅游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未上报或逾期上报的单位视为放弃考核,取消评分奖励,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果运用 

将旅游工作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考核分值为40分。同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经区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单位评定为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单独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1、2。

 

附件1:

 

镇(办、场)旅游工作考核细则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各镇、办事处、芦苇场、养殖场。

一、对旅游业发展重视(3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3分)

2、抓旅游业发展工作有力度。(2分)

3、把发展旅游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对旅游业发展有具体安排。(2分)

4、制定加快本地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2分)

5、认真执行区级以上旅游业发展政策的具体情况。(2分)

6、建立乡镇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构或专职工作部门,配置相关人员并有基本的办公条件。(4分)

7、旅游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长。(4分)。

8、辖区内景区、乡村旅游区点、星级宾馆、家庭旅馆、旅行社及网点,每年有增加或星级提升。(5分)

9、每年对旅游发展工作有具体安排、有调度、有检查、有考核。(3分)

10、及时上报旅游工作情况信息,每年不少于4期。(3分)

二、对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15分)

1、编制好本地旅游发展规划,凡景区(点)开发建设必须依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开发建设。(5分)

2、旅游资源开发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近、中、远期开发目标明确,制定有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并监督执行到位。(4分)

3、旅游资源开发按要求开展环境评估。(2分)

4、旅游资源因水灾、火灾等自然因素和其它因素造成毁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分)

5、本区域内的人文、自然景点不得随意修改和搬动。(2分)

三、乡村旅游产业促进和扶贫工作(25分)

1、引导旅游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等发展乡村旅游,为其解决具体问题困难,办理实事。(3分)

2、大力宣传辖区内旅游资源。(2分)

3、引导协助辖区内旅游经营者为其旅游产品开展宣传营销工作。(2分)  

4、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效果明显。(3分)

5、旅游商品开发效果明显。(2分)

6、引进品牌旅游开发经营企业和在旅游开发经营管理体制上有创新。(2分)

7、旅游招商引资效果明显。(3分)

8、引导辖区内旅游经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3分) 

9、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和区扶贫办做好扶贫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3分)

10、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已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保护养护工作。(2分)

四、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24分)

1、干部群众对本地发展旅游业的知晓度和正面关注程度高。(3分)

2、制定有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3分)

3、文明旅游建设措施具体,效果明显。(3分)

4、旅游环境整治有力度,旅游市场运行规范,及时受理、上报和协调、协助处理旅游投诉。(4分)

5、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无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5分)

6、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生态建设、宾馆酒店、餐饮娱乐、购物医疗、旅游厕所等配套建设完善。(4分)

7、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游客安全有保障。(2分)

五、旅游统计工作开展是否科学规范(6分)

1、领导重视,统计人员落实,制度健全。(2分)

2、旅游统计、旅游企业财务统计按时规范填报。(2分)

3、引导规范本地旅游统计数据并入全区旅游数据网络。(2分)

 

 

附件2:

 

区直部门(含驻区部门)旅游工作考核细则

 

本细则考核对象是我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一、体制机制(13分)

1、重视全域旅游创建各项工作,积极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干部负责全域旅游工作并保持稳定,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和决策机制(3分)。

2、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全域旅游工作(2分)。

3、现场调研、检查督导全域旅游工作一月一次(2分)。

4、将全域旅游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域旅游有关活动(2分)。

6、旅游安全生产有专人负责(2分)。

二、职责落实(64分)

1、台账基本情况(5分)

(1)制定年度旅游工作台账计划(2分)。

(2)按时限报送台账,年度台账计划未完成70%的不得分(3分)

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50分)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清单做好对接,分解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促进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共同推进年度工作计划。

3、按照督查通报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9分)。

三、信息报送(13分)

1、积极报送全域旅游有关素材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信息数量指标的,得3分。

2、在国家、省级主流新闻媒体上有全域旅游正面报道得5分。

3、按要求完成全域旅游统计任务得5分。

四、旅游创新(10分)

对君山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推进有创新,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或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经区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酌情给分。

附:区直部门职责清单

 


附件3:

 

各县直部门旅游工作职责清单

 

区直部门

工作职责

年度工作清单

得分

区文体

旅游局

1、负责制定全区旅游发展总体战略,协助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制定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督导落实执行情况。

3、制定全区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目标责任和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

4、协调指导全区重点旅游景区和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及旅游资源的保护。

5、协调落实区旅游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6、负责贯彻执行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7、组织编制实施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

8、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与评价工作。

9、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旅游商品、宣传品和纪念品的开发。

11、参与审核旅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12、协调全区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申报立项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行业执行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15、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地方旅游行业管理规章。

16、负责依法申报全区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17、负责依法申报全区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与导游年检。

18、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申报、评定、复核与管理。

19、负责省、市级旅游示范村初评工作。

20、牵头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21、负责牵头指导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旅游与各产业深度融合,牵头开发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精品项目。

22、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及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23、指导旅游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24、负责全区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5、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咨询与旅游投诉受理工作。

2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27、做好旅游宣传报道,准确反映旅游信息,开辟旅游宣传专栏。

 

 

区发改局

1、参与、指导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区重点项目计划。

3、鼓励和引导旅游投资。

4、充实旅游项目库,牵头做好旅游项目审批工作,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

5、负责旅游业政府定价的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6、协同旅游部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7、加强旅游市场的物价监管,积极处理游客消费纠纷。

 

 

区财政局

1、负责协调落实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做好区级旅游专项资金的保障与监管。

2、协同争取国家、省、市旅游专项资金。

 

 

公安分局

1、负责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涉旅刑事、治安案件。

2、负责旅游交通、消防监管,切实保障旅游及旅游重大活动的安全,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3、协助配合“智慧旅游”实施、管理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规划分局

1、负责在编制和调整城乡规划中,确定以全域旅游为引领的“多规合一”的理念,科学确定旅游功能分区,合理配给和提供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景观设施等,完善城乡旅游功能。

2、负责提供规划技术服务,做好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评审及规划许可等工作。

 

 

区交通

运输局

1、负责旅游交通的规划建设,保障旅游交通供给。

2、抓好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优化旅游景区通行条件。

3、加强旅游运输市场管理,提高交通从业人员的素质,促进文明服务和安全运营。

4、指导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标牌和道路景观绿化建设。

5、负责实施区域内通航水域属于海事登记发证的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及运输经营秩序,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旅游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6、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站点的安全、美化工作。

 

 

区农业局

1、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农村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协助编制、实施全区乡村旅游规划和项目建设。

2、指导和推动农业观光旅游、乡村旅游发展。

3、重点指导和推动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建设。

4、指导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区林业局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景区(点)、旅游道路造林绿化工作。

2、会同旅游部门做好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建设、评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林地、湿地占用手续报批。

 

 

区水利局

1、负责监测水文及资源变化对旅游资源的影响。

2、推进河流污染治理和河道景观打造。

3、负责完善旅游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4、负责协调水上旅游项目及设施建设相关手续报批。

 

 

国土分局

1、负责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旅游用地规划,支持旅游项目用地供给。

2、指导旅游景区预防地质灾害工作。

 

 

教育局

1、负责规划与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创新旅游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层次。

2、协调、指导、支持研学旅游业态的发展。

 

 

卫计局

1、负责牵头对全区各旅游景区、宾馆的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组织开展对旅游景区的医疗救护。

3、加强对旅游景区传染病情的检测、防控工作。

 

 

区食品药品市场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1、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分局

1、加强对旅游市场交易的管理,打击非法经营和旅游购物场所的制假、售假、私售回扣行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受理和处理旅游消费投诉案件。

3、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监督管理旅游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及经营行为。

4、做好旅游类注册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落实与旅游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

 

 

区安监局

1、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涉旅重大活动的安全组织工作。

 

 

环保分局

1、负责指导审定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监督旅游景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

3、对旅游景区实施环境监管,推动生态旅游发展。

 

 

区扶贫办

1、研究制定旅游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的争取、评估、申报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与实施工作。

 

 

区住建局

1、负责全区城乡建设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协同推动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实施。

2、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设和管理。

3、优化城乡建设与管理,提升建设品位,增强旅游功能,加快城乡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负责旅游功能区内园林绿化美化工程、绿化养护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提供旅游项目建设技术服务,优质、快速做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办理。

6、负责中心城区和生态景区全天候保洁工作,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7、负责对城区街道洒水,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消除视觉污染,打造城市新形象。

8、做好城区街道、巷道、绿道、公共休闲区域的旅游服务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工作。

 

 

区人社局

1、负责加强旅游企业招工、用工指导。

2、负责旅游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政策落实。

3、加强旅游企业劳动监察,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政策落实。

4、加强旅游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指导。

 

 

区商务

和粮食局

1、积极引入境内外旅游企业来我区进行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规划、引导外贸企业开发、生产君山特色旅游商品。

3、规划、设置特色旅游商品和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