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君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mzj/2020-1664341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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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2-28 公开日期 2020-03-05 09:0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大会战”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助推脱贫攻坚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精准认定对象,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动态监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贫困对象家庭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统筹各类政策和资金资源,对我区兜底保障对象全面扶持保障,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

二、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班子直接抓的要求,经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成立兜底保障脱贫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丰为民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志超,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全亮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残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局,民政局党组成员刘和平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场)要切实加强兜底保障脱贫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根据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大会战”的精神,民政部门牵头“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工作,扶贫、财政、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落实。民政局要加强协调,牵头保障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教体、人社、住建、卫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兜底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三保障”的目标;残联要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定期与有关部门交换数据信息,在动态调整中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财政等部门要履行相关职责,配合做好工作。

1、精准认定对象。按照现行扶贫、低保政策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和《君山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君政办发[2017]39号)的要求,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清成果,严格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已清退后又符合的对象,已申请未审批的对象,及时按程序将新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兜底保障对象至少每年审核一次,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民政、财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承担联合认定职责,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识别精准。

2、切实提高救助水平。按照农村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的要求,今年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4000元/人以上,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0元。

3、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健康扶贫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加大对兜底保障对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对象资助参保工作,要将兜底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资助参保资金由财政和医疗救助基金各负担50%。将兜底保障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兜底保障对象就医时各类医疗保险和救助“一站式”结算,切实落实兜底对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

4、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教育局要按照现行教育扶贫有关政策要求,将所有兜底保障家庭在校就学子女优先纳入资助体系,充分利用各类资助资源,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兜底保障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

5、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住建局要优先将兜底保障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实施重点帮扶。因自然灾害新增的兜底保障家庭,其危房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要整合各种资源,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兜底保障对象住房建设和扶持力度,确保全区在2019年底前完成兜底保障家庭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6、加大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力度。人社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贫困群体,全部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和对其他困难群体的缴费给予部分补贴的政策。

7、加大贫困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力度。残联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特殊教育,落实对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参加特殊教育的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托养服务,缓解残疾人家庭在长期看护、康复、就业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技能培训,开展“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使残疾人家庭彻底脱贫致富。

8、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民政局和镇(街道、场)民政所要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标准,对因灾害、突发重病、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陷入困境,其他救助措施不足以解决生活困难的兜底保障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9、提高残疾人“两项”补助标准。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都从今年的一月起提高5元/月,分别达到65元/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推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要围绕本部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并持续发力,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加强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要切实落实兜底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资金投入。财政局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统筹安排扶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资金,确保满足兜底保障资金需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信息共享。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扶贫、农村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民政、扶贫部门要定期会商交流兜底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共享信息,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信息数据台账比对。民政、人社、卫计、住建、扶贫、教育、残联等部门要通过信息数据比对,确定兜底保障家庭学生资助、纳入医保、住房建设等基础信息。民政局要及时将所有兜底保障对象信息准确完整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要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加快推动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查询和联网核对工作。

(四)加强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镇(街道、场)要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据等因素统筹安排好相应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完善部门转介办理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精准度和考核效果。民政局履行牵头职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象认定不精准、清退不彻底,“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各类政策规定,知晓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困难群众脱贫信心。

 

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