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mzj/2022-2010516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9 公开日期 2022-11-04 04:3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镇(街道)民政所: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将《进一步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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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进一步促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村(居)务公开栏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打通政府密切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化,重点明确村(居)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要求,健全村(居)务公开常态化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硬件达标、要求统一、内容精准、更新及时、形式多样、制度健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的原则,由区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负责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一)村(居)务公开栏管理

1、村(居)务公开栏标准。村(居)务)公开栏大小、标识、材质、制作、字体按照岳阳市委组织部、君山区委组织部与省、市相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2、村(居)务公开栏设置场地。村(居)务公开栏应在室外显眼位置集中设置,可在村部、交通要道、人口稠密处以墙面式或立柱式进行设置,便于群众观看。有条件的村(居)要在人口稠密的村(居)民小组设置本组固定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设在室内或室外偏僻处的,要立即整改,迁移至室外显眼位置或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地方。

3、公开栏更新管理。各村(居)要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随时公开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财务清理结果,每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度公开贫困户帮扶、退出情况。村(居)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开;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审计结果及时公开。

村(居)务公开内容作为村(居)务档案重要内容,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规范公开内容

村(居)务公开栏重点公开以下内容,涉及到村(居)民小组的,在村(居)民小组固定公开栏同时予以公开。

1、村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分组情况、人口户数、特色等; 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照片、分工、电话,本届任期承诺;村(居)下设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村民委员会任期内有关农村、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村(居)党组织建设。公开村(居)党组织设置、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公开承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

3、政策摘要。精选摘要村(居)民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用村(居)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在村(居)务公开栏内或旁边张贴。

4、村规民约。村(居)“两委”负责起草村(居)规民约,经村(居)民会议或户代表表决(签字)同意后报镇(街道)司法所法制审核、镇(街道)民政所审核,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后在村(居)务公开栏长期予以公布。

5、社会救助。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 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冬春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因灾倒房重建等人员名单及补助标准。

6、资金使用。包括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公开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和计划等。

7、集体经济。国家征用土地的数量、补偿费用、补偿安置政策和方案,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补偿费用的分配和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流转、调整情况,宅基地的申请、批准等情况;村(居)集体资产及其债权债务,村(居)集体资产的使用、经营、处置情况;村(居)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村(居)民应当承担的公共劳务和费用;集体财务审计情况。

8、项目实施。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经费筹集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来源构成、用途、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情况。

9、惠农补贴。国家惠农补贴、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前,必须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惠农补贴资金的名称、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及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0、其他。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居)民关心关注、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以及村(居)民申请公开的内容。村、乡(镇)两级监督举报电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成立君山区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蔡远胜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敏任副组长,贾济民、王芳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由贾济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指导、市协调、区为主、镇(街道)负责、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支持、配合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各涉农单位要对照公开内容,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确保村(居)务公开内容准确真实,及时处理基层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的信息反馈和监督举报。各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指导辖区内各村(居)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及时掌握村(居)公开工作动态,提出推动村(居)务公开的具体意见。村(居)“两委”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板报、网站等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村(居)务公开的法规政策和内容形式,在全区形成浓厚的村(居)务公开工作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街道)民政所要会同镇(街道)纪监委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被动应付的,要及时进行督办整改。

(五)加强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村(居)务公开工作内容,指导、督促村(居)“两委”具体实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按照村(居)务公开要求,按期督促更新公开内容。区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每年对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多次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向区纪委监察委进行问题移交,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