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芦苇高值利用研发项目拟审批公示

编稿时间: 2021-11-17 23:02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区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经审议,20211117日,我局拟批准《洞庭湖区芦苇高值利用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洞庭湖区芦苇高值利用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

君山工业园区四期六号楼

建设单位

岳阳山河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君山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山河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君山分公司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工业园区四期六号楼新建洞庭湖区芦苇高值利用研发项目。项目用地总面积3340.92m2,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食用菌组培实验室、芦苇基料生产实验室,包括生物培养间、发酵储藏间、样品分析间、样品实验间,仓库、袋装间、灭菌间、接种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防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作业,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中心;施工期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通过中和沉淀处理达到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中心接纳标准后一起排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库,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认真落实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