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市镇“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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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xsz/2023-2148843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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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3-12-26 10:0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许市镇“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与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工作,增强群众交通出行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根据省、市、区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实现道路交通违法数量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总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驾乘人员遵规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副镇长蔡李军同志任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许市镇派出所、许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刘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帅中参同志任联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推进、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26日至6月8日)。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5月26日至12月底)。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利用统一行动日,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安全头盔和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行动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责任人:孙  宇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各村(社区)宣传栏、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发动村(社区)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广播、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率。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共区域,如广场、村活动中心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二)摸底造册、分片包保。

  责任人:各村(社区)镇联点领导、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各村(社区)应加强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分片包保明确责任人。(附件1:君山区许市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底及包保明细表)

  2、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开展上门劝导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严格落实“两站两员”教育、劝导工作制度,劝阻未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或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附件2:许市镇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固定阵地、设点劝导。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阵地设置及值班安排:崇庆村、茅屋岭社区、黄金村、高新村、横山岭村和凉亭村固定劝导点依次为茅屋岭三岔路口、黄金村路口、高台粮站路口、横山岭往天井山路口、凉亭村金龙路口,其余村劝导点设置在其辖区车流密集处。值班安排: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村社区安排两名村干部到劝导点开展劝导工作,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不定期进行督查。(劝导站点分布及值班安排详见附件3:许市镇村“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劝导点值班安排表)

  2、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一盔一带劝导点作用,加强对未佩戴头盔、安装遮阳伞或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劝导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积极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四)齐抓共管,做好安全保障。

  责任人:王书林、蔡李军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

  1、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每月组织对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维修门店开展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销售非标电动车、无合格证摩托车,以及非法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新出厂摩托车、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

  2、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使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的部门或企业,按要求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要把职工系安全带和佩戴头盔情况与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严格把好“出门关”。

  3、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全镇加油站点按照“行业自律原则”设置安全提醒并拒绝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或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提高加油服务。

  4、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及学安委牵头对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等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5、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向学生家长发放《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摸排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情况并填写附件1:君山区许市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底及包保明细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建立门卫保安、护学岗、家长义工等劝导制度,并积极劝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责任人:王书林、蔡李军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广兴洲交警中队、

  1、深入分析研判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

  2、交警部门要将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不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设立学习教育点,通过组织违法人员观看警示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尊法守规、文明出行。

  3、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覆盖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坚持现场查处与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曝光等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4、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不悬挂号牌、行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一律报送驾驶人所属机关、单位、团体、协会;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单位、企业由镇人民政府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治理。各单位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工作中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把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统一。

  (三)严格部门管理。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捆绑销售安全头盔,杜绝公职人员或单位职工参与经营活动。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四)做好信息报送。5月29日前,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末的前一天,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各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随时上报。联系人:帅中参,电话:138749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