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市镇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18-1465427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10-08 公开日期 2018-10-08 03:22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打击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规范设施农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要求,从2018年9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改变农用地的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细致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镇农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 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职责。镇政府将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许四海任组长,周伟、瞿强民任副组长,杨振兴、江年勋、王琦、徐志祥、李福生、柳武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承担日常工作,由杨振兴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年勋任副主任,季传华、龙佳为成员。镇政府对本地区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对本地区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抓好目标确定、掌握政策、组织动员、清查整治、监督检査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

(二)村级职责。各村(社区)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

(三)农办、生态整治办、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要及早召开会议部署,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行动准备阶段。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一是拟定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三是下发疑似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核查清单

(二)排查清理阶段。从9月下旬开始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各村(社区)自查。各地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对照下发清单和自查清理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二是镇政府审核。由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君山区农业局。

(三)整治整改阶段。从10月中旬开始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整治整改。于11月30日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情况上报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同时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迫责。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村(居)进行补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间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査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肃认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本次专项行动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的2018年全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将纳入各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许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