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市镇202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许市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23-2136609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3-11-27 10:18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适应新常态下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的变化,强化各级各部门抓平安创建工作的职责,构筑齐抓共管的大综治格局,为确保区综治工作进入省前列工作目标,确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市级先进行列,促进全镇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会议部署,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提高许市镇综治工作水平,建设文明许市、和谐许市而努力。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我镇平安创建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李明同志任组长,镇长李朝辉同志、人大主席龙振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镇纪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镇联点领导及镇联点干部需一起下到各网格,召集本网格村级指导员、网格员参加会议,会议必须按照镇综治办要求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镇、村(居委会)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治安巡逻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治安巡逻防控措施,严格遵照镇治安巡逻实施方案(附件一)的具体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让老百姓相信和认同,提高安全感和满意度。镇级巡逻由镇班子成员轮流带班,每晚巡逻走访10户以上群众,对辖区内的村级治安巡逻进行督查,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村级巡逻队重点在民调期间,巡逻次数要达到每周6次,要对本村(社区)的群众进行一次全面走访,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各村(居委会)两委干部和镇联点领导、干部和镇属各部门干部必须严格遵照镇综治办分配任务认真落实,针对自身包干的户数,自己认真负责上门走访到位。特别是重点管理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老上访户、困难户、和谐促进员等)。要严格实行镇领导包村,镇机关干部、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内群众实行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大走访,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民情恳谈等活动。

  3、认真排查。各村(居委会)以及镇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信访矛盾月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上报,要形成规范制度、要有专人负责、要有处理结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镇69个网格争取做到全域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负其责,全镇村社区干部沉入网格,开好屋场会、做好宣传辅导,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基层化”。

  4、严厉打击。公安、派出所要就群众关注、反应强烈的打牌赌博、偷盗现象,加大查案、办案、破案力度。

  5、优质服务。加强值班制度、接待制度、台账登记制度和服务下村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的窗口作用,树形象、创品位、收实效。加大基层职能部门的协调管理力度。民政、国土、城建、司法、计生、社保等职能部门要忠诚履职,办事公开、公平、透明,提高单位形象。

  四、工作考评

  镇目标管理工作督察组将不定期采取群众走访、电话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居委会)民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造成许市镇民调工作水平下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区综治民调工作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附件1

  许市镇2023年治安巡逻方案

  为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筑社会治安巡逻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开展治安巡逻,杜绝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市镇治安巡逻领导小组,负责对村级巡逻小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李  明

  副组长:李朝辉、龙  振

  成  员:范小礼  徐  勇  王书林  俞文纲  舒  媛

  余  岸  孙  宇  蔡李军  辜曼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刘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各种资料的收集、上报。

  三、具体方案

  (一)巡逻任务:

  1、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2、及时处置巡逻中发现的各种事件、矛盾纠纷。

  3、检查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安全防范等。

  4、及时了解民情民意。

  (二)巡逻时间:每天18:30至21:30

  (三)巡逻要求:

  1、镇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同派出所一起开展巡逻并做好巡逻情况记录。

  2、各村(居)分别巡逻人员需驾驶摩托车携带音响,各单位巡逻必须由村支两委带队进行巡逻,巡逻情况当天反馈至工作群。

  3、各单位每周巡逻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在特定情况下,以镇办公室通知为准。

  4、巡逻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袖标,派出所民警必须着警服。

  5、巡逻采用定线和不定线的方式,确保不留死角。

  6、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并在记录本上签名。

  7、巡逻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树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