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来源: 许市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23-1716823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09 公开日期 2023-10-09 10:38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党政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信息、档案、网信、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综合调研、督察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政府合同的审查、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对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检查指导;负责依法行政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人:李商雯

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内关怀、组织关系审查、转接和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收缴;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目标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和年度考评;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宗侨务、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舒媛(兼)

经济发展办公室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推进协调经济结构调整;负责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推进工作;负责用地规划的审核,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空心房整治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工信、住房保障、金融商贸、招商引资、交通公路、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厂地协作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和耕地、矿产资源保护。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落实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措施,推行秸秆综合利用。督促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人:周晓

社会事务办公室 (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做好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社会捐助、社会福利事业、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及教育相关工作。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众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等;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枭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并协调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负责综治网格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负责人:刘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