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阳波)

来源: 君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4-2174682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4-03-28 11:08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阳波因保管不善,将君005968房屋产权证、043005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阳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