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2/2024-2174106
  • 发布机构:君山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4-03-26 10:51:53
  • 公开日期:2024-03-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友红)
来源:君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 1 | | |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善长、高伏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君山区钱粮湖镇和丰村,房产证号:岳房权证君山区字第005442号房产证;钱土国用(93)字第2301031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及国土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张友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