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胡作先位于君山区钱粮湖镇雅园居委会,房产证号:355435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作先
2022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