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李志辉地号021503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辉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