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户申请
本人陈超于2009年购买岳阳市君山区棉麻有限公司位于(君山区柳林洲镇挂口新区)房屋一套,当时办理房产证:岳房权证君山区字第224819号,房号201,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总证为005071土地类型为出让,面积124.68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查询档案资料,该房屋土地由于历史问题,岳阳市君山区棉麻有限公司和君山宾馆无法提供证明,根据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由本人申请土地分户,由于土地分户产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陈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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