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赵岳君、陈久香位于君山区挂口新区世纪园11栋,岳房权证第2798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岳君 陈久香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