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岳阳市规划局公务用车“十不准”》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18-1474721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11-22 | 公开日期 | 2018-11-29 10:0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现将《岳阳市规划局公务用车“十不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规划局
2018年11月22日
岳阳市规划局公务用车“十不准”
一、不准公车私用,违规公车接送上下班和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既领车补又坐公车行为;
二、不准私车公养,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使用公款为私家车维修保养和报销私家车路桥费、违章罚款、洗车费等行为;
三、不准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四、不准违反北斗导航系统监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未装系统或系统故障车辆不得上路,严禁故意毁损和逃避安装北斗导航系统行为;
五、不准违规长期租用小汽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严禁租用车辆作为个人专车使用,经批准长期租用的小汽车需纳入公务用车管理范围;
六、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七、不准毁坏、遮挡公务用车标识,未张贴标识不得上路;
八、不准违反车辆派遣制度,严禁无关人员私自动车,加强司机队伍的教育管理;
九、不准固定用车,公务用车变个人专车;
十、不准违反定点停放要求,严禁公务用车停放、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责任编辑: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