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君山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30-8177718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 用途 | 备注 |
| 1 | 李文涛 (受让方) | 土地/房屋 | 君山区柳林洲镇新洲村菜队 | 430611001012GC00001F00010021 | 土地:31.92 房屋:149.90 | 宅基地/住宅 | |
| 2 | 杨志坚 (出让方) | 土地/房屋 | 君山区柳林洲镇新洲村菜队 | 430611001012GC00001F00010021 | 土地:31.92 房屋:149.90 | 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