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hbfj/2020-169639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20 公开日期 2020-03-20 09:16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以在岳阳市君山区门户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章鹏,电话:8178996。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自2019底开始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我局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我局按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样本完成了政府信息编制工作,并在岳阳市君山区门户网进行了发布。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通知公告2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1条,重点领域11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互联网: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君山区政府”微博公开发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制度,指定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收入、支出、三公经费”等信息。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无行政诉讼和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2、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进一步健全民政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

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按照“谁制作、谁提供”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社信息。建立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协调机制,畅通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人社信息的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