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编稿时间: 2024-02-27 11:11 来源: 君山区发改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为落实上级终止“以审代结”文件精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特起草《君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起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过程

  12月7日沈澍常务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办法》起草工作,我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次实地调研、碰头会商,学习讨论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相关文本,于12月中旬形成初稿。

  12月25日沈区长组织召开研讨会,集中讨论细节条款,会后,我局对《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12月2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起草原则和意义

  《办法》遵循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程序、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以下问题:一是区政府2022年12月7日出台的“十严格”文件和现有办事程序与上级文件精神中“杜绝以审代结”、“全国统一大市场,破垄断和地方保护”相冲突;二是启动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工作,解决我区概算审批流程缺失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区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此工作已列入负面清单,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四是精简项目招标、变更程序,由区发改局牵头管理的400万以下小额程序移交区财政走政府采购程序。五是明确细化审批部门、业主单位、参建单位、中介机构职能和处罚责任。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施细则》、《关于规范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关于推进君山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工作的通知》、《岳阳市君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岳阳市君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君山区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

  四、与现有项目办理程序、“十严格”文件内容的变化

  1、新增成立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2、目前只针对EPC招标项目进行概算部门联审,本办法明确200万(含)以上项目进行概算评审;新增超概调整必须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区发改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意见下达调概批复。

  3、取消项目EPC方式招标请示报告、项目概算审查意见联合会签表程序。项目单位自主确定EPC招标方式,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管。

  4、本办法规定400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原该400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在区发改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原“十严格”文件规定项目变更程序为5类额度,本办法调整为3类额度(40万以下、40万以上30%以内、30%以上)。增加了:项目合同价内变更的情形,分3类额度(不超过10%、不超过30%、超过30%)

  6、删除原“十严格”文件条款: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终审(合同约定)。本办法:审计局针对区财评上年度竣工决(结)算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审计监督(改变审计局“以审代结”工作方式);新增区审计局对抽审项目扣减金额的追缴方式。

  五、主要内容

  《办法》十三章,四十六条条文,相关流程表格、程序内容附件5张,共30页,字数11567。

  1、总则。内容四条。明确《管理办法》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含义,投资管控遵循原则,成立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区直部门管理职责。

  2、项目计划管理。内容三条。明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储备库,项目入储备库流程,政府采购项目按季度实行采购意向公开。

  3、项目审批管理。内容三条。明确项目必须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立项审批手续项目额度标准(40万元(含)以上)。

  4、概算审批管理。内容三条。明确概算审批项目额度标准(200万元(含)以上)、审批流程、资料清单,项目招标前、招标后概算调整适用条件、额度,超概调整必须明确违规超概的责任主体、调整办理流程。

  5、招投标管理。内容四条。明确公开招标项目范围,项目应当办理概算审批后进行招标投标,明确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招投标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审查职责。

  6、政府采购管理。内容四条。明确政府采购流程、采购活动监督职能部门、法律责任。

  7、财政投资评审。内容三条。明确财政评审项目适用类别和额度,中介服务费标准,项目评审流程和操作规程。

  8、工程变更管理。内容五条。明确变更项目适用类别,变更项目不得超过概算金额的10%,项目变更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不按程序办理项目变更的责任追究。

  9、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内容两条。明确政府项目资金集中核算、专账管理,服务费执行标准、管理费执行标准、总额控制与支付标准。

  10、竣工验收。内容六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各区直部门、项目参建各方职能。

  1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内容两条。明确审计局审计职能内容,审计局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上一年度出具的竣工决(结)算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审计监督。

  12、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内容四条。明确造成投资失控、参建单位、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处罚情形。

  13、附则。内容三条。明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