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君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8-22 10:09 来源: 君山区政府 浏览量:1次  字体:

一、政策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公共危机中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1、区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君山区人武部副部长、君山消防大队、君山环保分局局长、君山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职责】:

(1)研究确定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领导、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发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信息。

(4)审议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

(5)向区人民政府及市、省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组织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2、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组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君山环保分局,由君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1)贯彻落实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及监测系统;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核查;检查有关部门(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修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环境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建立和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6)参加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7)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组成】:区新闻中心、区安监局、区发改和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电视台、区商粮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君山移动公司、君山联通公司、君山电信公司、君山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职责】:

君山环保分局建立健全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

君山区人武部协调组织民兵参加救援、抢险。

君山公安分局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区新闻中心负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区发改和工信局 负责将全区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交通道路、船舶和港口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畅通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区住建局负责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伤残、中毒的医学诊断,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

区教育局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水利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

区林业局负责对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物种及森林的保护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畜禽水产受污染情况的核定,组织协调对其进行保护,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主要养殖场畜禽水产品的转移工作。负责组织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受污染情况的核定,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区电视台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

区商粮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景区的游客紧急疏散工作。

区监察局参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负责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

区民政局做好救济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消防君山大队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灭火与危险化学品泄漏控制和对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进行处置。

君山移动公司、君山电信公司、君山联通公司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君山供电局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正常用电。

三、事故分级及措施


按照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市区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

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弃物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

(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应级响应措施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政府、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和环境保护部报告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省政府组织实施,在国务院、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区政府、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和环境保护部报告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组织实施,在省、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区政府、市环保局报告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区政府、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组织实施。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在区政府领导下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立即进行事件调查、确认和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及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