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岸线非法砂石码头的通告
索引号 | 43061000/2017-1172736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政府 | 信息状态 | |
文 号 | 君政告〔2017〕2号 | 统一登记号 | JSDR-2017-0000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效日期 | 2017-04-10 | 失效日期 | 2022-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岸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对君山区辖区内岸线砂石码头开展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港口岸线属国有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港口管理部门许可,均不得占用、破坏岸线,不得违法扩建、改建码头。
二、未办理环保、水利、海事、航道、规划、工商、税务等所有手续,擅自使用岸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撤除和清运清理整顿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设施和堆场。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查处;对干扰和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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