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交通运输局落实区委关于迎接国家文明城市迎复审会议精神,结合交通系统的实际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参检单位再动员、再鼓励、再加责。保证在8月15日8:00前,在指定路段、小区、窗口范围内配强配足“文明劝导员”“安全监管员”“党员志愿者”。
积极履责,规范行为,保证时间,保证效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应付了事,必须领导带头,克服厌战、懈怠情绪,保证圆满完成区委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