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患者付费须知
一、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贫困残疾人。
二、实施范围:君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流程
(一)提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
(二)核对证件,
(三)签订协议,
(四)办理手续: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五)费用告知:医疗机构在患者出院前两日内将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书面通知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
(六)出院结算。(区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