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傅大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方新奎代表巡察组向区住建局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办副主任金晓刚、第二巡察组成员李文参加会议。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方新奎指出,区住建局党委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团结奋进、务实求为、扎实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但是,巡察也发现区住建局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党建阵地不规范,党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中层骨干多年没有进行轮岗的问题;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下属二级机构存在属性不明的情况;临时用工不规范,超编聘任临时用工人员;党员干部存在 “四风”方面的问题;少数干部存在吸毒和酒后驾车的问题;个别二级机构工作中存在消极应对的问题等。
针对巡察出来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八点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提出过硬的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抓好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建活动开展不经常、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三会一课”不扎实、特别是对下属二级机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不力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监督责任有力。对于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于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履行好主体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全面对照“899”规定,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
四是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严控。特别是对专项资金和建设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要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及时做好在建工程和往来账的清理核算工作。对二级机构的财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或检查,严控各类风险隐患,堵塞漏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住建局财务核算中心,统筹二级机构财务和物料管理,合理利用财会人员资源。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定期与区财政和城建投对账,杜绝项目账与局机关经费账混淆支出,真正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六是加强对下属二级机构的管理。针对下属机构多年没有轮岗调整及混岗混编的情况,局党委要拿出方案及时研究,部分二级机构要实行改制脱钩。
七是及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结算、验收和审计。
八是重视建设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就建设程序报批、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多向领导宣传、向社会宣传、向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宣传,同时加大相关执法工作力度,严格程序,严肃执法,营造建设良好环境。
傅大斌传达了区委书记谢胜对本轮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察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纪党规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住建局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化对巡察工作意义、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巡察整改落实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要明确政治要求,切实加强整改。巡察反馈意见后,巡察整改,直接考验住建局党委班子的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和责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和强化整改措施,真抓实改,确保整改落地生根。三要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整改实效。巡察整改工作事关住建局的长远发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领导带头、突出成果运用和加大整改问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希望住建局党委树立系统思维和统筹观念,着眼于推动本单位更好更快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解决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李伟表示,对于巡察组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完全接受。党组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问题并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一是深化对整改落实的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良好契机。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改,强化监督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整章建制,严格自律,加强督查,形成常态。(区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