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君山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2月13日,区委巡察第二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确认识,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局党组对巡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积极的态度,认为区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是对我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体现了对人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人社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巡察组进驻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方位配合,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更是高度重视,全局上下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廖立红同志任组长,刘持明、陈志华、熊高富同志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了人社局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了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区人社局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岳君人社发[2017]16号),细化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每一项整改事项都做到了“五有”,即有一名局领导、有一套班子、有具体的整改方案、有明确的整改期限、有严格的整改要求。
二、精心组织,分类实施,扎实整改
巡察组共向我局移交了五个方面13个问题,我们通过分类实施、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等措施,到目前为止限期1个月和2个月的8个问题除“混岗混编”的问题外(待新拟的编制方案批复后实施整改),其余的均已整改完成,限期6个月整改的3个问题已完成2个,需长期坚持的2个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乏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长期)。局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结合区委党建工作统一部署,扎实推动我局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修订完善了《人社局考勤制度》、《人社局党员管理和教育制度》、《人社局党支部活动制度》和《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以支部为单位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充分的讨论,还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所有党员干部都将定期接受制度执行情况的评议。二是研究出台了《区人社局“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的通知》,集中安排十九堂课,旨在加强《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争做合格的党员干部。三是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青年干部,推荐8名青年干部到假日学习班学习、2名入党积极分子到党校培训班培训。将严格管理和培养优秀党员结合起来,有效的解决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团结因素”的问题。局党组按十八大提出的执政骨干队伍要求“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着力建设领导班子。一是进行了个别谈话,3月10日至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立红同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心谈话,指出了每个人存在的问题,并从“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高度分别提出了要求,谈话的同志都诚恳地接受了意见和要求。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2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立红代表班子、个人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了不团结的症结所在:主要是班子成员分工较多、交叉管理、分工不明确、工作中意见不统一,个别同志精神懈怠,执行政策不一视同仁等。班子成员的自我批评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做到了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遮遮掩掩、泛泛而谈。相互批评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直截了当、面对面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大家都红了脸、出了汗,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事前要商量、事后要通气,做到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充分发挥人社局“火车头”作用。目前,全局基本形成了上下一心、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今年来,人社局各项常规工作以及基金督查迎省检、扶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都顺利开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3、关于“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把关不严”的问题。2012年许市镇原社保站站长刘某利用小集体企业参保的政策违规收费84万元,不按政策违规参保,给人社局工作带来一定的被动。局党组立足服务群众,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杜绝非农场职工参加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完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14项工作流程,较好地执行了“一事双岗双审”,有些岗位由于人手不够,我们采取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严格执行货币、有价证券的管理与财务处理分离;空白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业务办理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进一步完善了审核把关制度,防止业务人员进行暗箱操作。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如发现有违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制度,开展业务研讨会,对重要的会议内容形成纪要,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审定,确保参保人员能按真实年龄、工龄办理退休,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三是加大基金监督力度,加强内部控制,由业务人员特别是财会人员组成了基金监督小组,每季度对办理的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复查和抽查,严格控制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四是开展廉政建设讲堂,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筑牢工作人员拒腐防线。3月份请区检察院蔡建华同志来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课,5月份请区委巡察办主任聂磊同志上了一堂廉政课。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4、关于“局机关2013年三公经费超标”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反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禁令。二是从2014年起人社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精神,2014年节余“三公”经费20.29万元,2015年节余“三公”经费17.98万元,2016年节余“三公”经费30.28万元。三是针对“违纪违规票据入账3711元”的问题,局党组对当事人黄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已收缴违规票据款3711元。四是针对“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对政策不允许发放的8名临雇人员年休假工资、6名临雇人员文明单位奖进行了清收。五是针对“报账发票与开支事由不符”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报账发票进行了核查,发现发票开具的名目与实际购物不一致,涉及金额2950元,实为办公用茶。对此,局纪检组对经办人员卢某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了深刻检讨,在全局工作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强调了财经纪律,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5、关于“混编混岗严重”的问题。局党组以此问题整改契机,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创新人事管理。目前人社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普遍借调人员较多,混编混岗人员23人。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按同性质的编制,进行调剂。二是已制定清理方案,待方案审定批复后,我局将严格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6、关于“临聘人员过多”的问题。今年4月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再次对各单位开展临聘人员清查,清退了249人。目前我局已将检查具体情况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建议:一是严格单位用工计划审批,根据各单位用工实际需要、用人计划申请等,由编办科学合理的制定各单位编外用工计划,明确用工人数、用工岗位和用工形式。二是加强清退对象思想教育,加大清退力度,对还未清退的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做到还未清退对象有序清退,已清退对象零上访零舆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清退任务、整改不及时的,特别是2016年4月以来有新聘人员的单位,应由当时的行政负责人负责清退,否则给予纪律处分,降低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并暂缓拨付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等。
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人事和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严肃人事编制纪律,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逐步清退和规范人社局临聘人员。我局原有临聘人员29名,编办核定编外用工数13人,应清退16人,目前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7、关于“干部队伍不优、活力不够”的问题。
局党组把《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暂行办法》(岳发[2015]13号)作为管理干部队伍、激发干部活力的行动指南,努力营造一心一意干事业、全力以赴促发展的想事干事成事浓厚氛围。一是制定了股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轮岗实施方案,对同一岗位工作了三年以上的3名股室负责人进行轮岗,加强机关股室、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交流,提升工作热情。二是积极培养年轻干部,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近年来,已提拔3名年轻优秀工作人员任股长。
(四)执行其他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8、关于“班子成员主动性不够,缺乏担当精神、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按习总书记对干部的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和讨论等形式来增强政治观念,树立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执政意识,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思想状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人社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由参会人员对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对述职述廉中反馈的问题由本人在一个星期内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整改措施,促进班子成员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蓬勃生机的活力,进一步激励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9、关于“少数工作人员精神懈怠,纪律松驰,作风疲沓”的问题。局党组始终把文明单位建设作为平时工作的标准,努力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效能型”五好机关。一是制定了《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区人社局首问责任制度》、《区人社局限时办结制度》、《区人社局服务承诺制度》、《区人社局效能投诉制度》和《区人社局责任追究制度》等6项制度。二是每周由局纪检组牵头开展作风检查1-2次,今年以来共下发通报5份,指出了人员去向牌未及时更新、个别工作人员(医保服务中心罗某)精神不振、环境卫生有待改善等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打瞌睡的龚某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对有能力的工作人员,优先推荐、优先提拔,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空前地激发了工作热情。现在全局上下爱岗敬业精神明显加强,主人翁意识显著提高。
10、关于“违规中餐饮酒”的问题。据查2015年3月2日,屈原区就业局就创业贴息贷款工作到我局就业局现场交流并出示了公务接待函,由于屈原区就业局临时改变行程,没有在君山用餐。就业局工作人员王某在没有汇报的情况下在岸芷汀兰休闲农庄用餐并饮酒报了帐。局纪检组对王某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就业局报账人员、分管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退还了招待费674元。同时,局班子召开会议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规范了来客接待制度,重申了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的规定。
(五)其他方面问题
11、关于“存在政策性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报刊、杂志”的问题。我局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和部署工作指导类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函[2016]7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了账务科目的调整,规范了政策性资金的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
12、关于“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避免临时开班无人报名,学校虚拟学员的问题。二是就业局派人全程跟班学习,镇(办)负责招生并对生源真实性负责,每个班都必须要有教学计划培训内容、图文、影像等资料,做到培训内容和时间的真实可靠。三是我局会同财政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确保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跟踪监管到位。
13、关于原采桑湖镇失地农民办理农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为化解矛盾,我局一是派专人深入走访查清了事情缘由、澄清了底子。二是加大了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协助做好了退款工作。印发了养老保险宣传资料3000余份,3月份每天派2名业务骨干下到村组进行政策宣讲,赢得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截止5月中旬已退还947人的义务款(含利息)246万元,还有30人的退款工作正在进行。三是积极向上争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开启补缴窗口,确保更多群众充分享有养老保险政策。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力促我区人社工作迈上新台阶,后段,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传导整改压力,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整改落实领导牵头负责制,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努力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以人社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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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岳阳市君山区人社局巡察整改办公室(人社局大楼 办公室,邮编4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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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君山区人社局党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