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山区“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岳阳市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制订了《君山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对标对表,一一整改落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三光’现象”等1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2020年7月1日
君山区“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览表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工作措施 |
整改效果 |
1 |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三光”现象。市直单位、县市区政府“光开会、光指示、光发文”,上级制定的方案、规定、措施等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在城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全市秸秆及垃圾焚烧上,一线责任人责任压实不够、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对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防治疏于监管,措施流于形式,制度挂在墙上。 |
1、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健全监管制度。 2、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跟踪问效,逐一销号。 3、健全蓝天保卫战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1.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健全监管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2.要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跟踪问效,逐一销号。 3.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分管区领导、监管部门、督查室要加强现场督查督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区生环委制订了《君山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了相关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 2、健全了督查督办和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工作列入了区委区政府单项绩效考核,并进行了专项督查。 3、区生环委加强了对蓝天保卫战工作调度。生环、住建、城管、农业农村、交通等职能部门依职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防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
2 |
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监督管理存在“三空”现象。职责划分有“空白地带”,在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郊生活垃圾焚烧、城港新区等园区行政区域施工扬尘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边界不清问题。现场检查有“空白时期”,监管手段弱,监管频次少,长时间疏于对企业的现场管理。企业执行有“空白行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不强,人员形同虚设,治污设施闲置不用,设备形同摆设。 |
1、进一步厘清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郊生活垃圾焚烧等领域的监管职责,划清管理边界,确定责任清单。 2、加密现场监管频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检查。 3、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依法从重查处治污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守法。 |
1.进一步厘清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焚烧等领域的监管职责,划清管理边界,确定责任清单。 2.加密现场监管频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检查。 3.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依法从重查处治污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守法。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区生环委制订了《君山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厘清相关单位(部门)职责,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 2、生环、住建、城管等部门依职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大气污防措施落实到位。 3、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守法。 |
3 |
空气环境质量同比下降明显。2019年1-10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5%;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3%;综合指数4.22,位居全省倒数第四位,同比上升7.9%,改善幅度全省倒排第三名。 |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机制,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污染等开展专项执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
1.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机制。 2.组织工信、生态环境、区场监管、交通、应急、公安、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商粮、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污染,黑加油站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污染等开展专项执法。 3.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开展污染成因和来源解析,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预警、联动、效果评估以及评估结果运用等机制,落实城区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和应急减排清单工作。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大气污防职能职责开展工作,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合力求为的工作格局,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2、正在配合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选址建设;着手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今年1-5月份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5%,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0.8%。 |
4 |
建筑施工场地没有达到六个“100%”的要求。 |
加强建设施工场地监管,全面落实建筑施场地“六个100%” |
1.开展辖区内建设施工场地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提升施工场地环保管理水平,依法查处一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违法施工企业。 2.健全建设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将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情况纳入施工企业和业主单位的诚信评价管理范畴。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对全区在建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扬尘治理专项巡查,将扬尘治理纳入了施工企业评价体系管理范畴。 2、国泰新食品加工厂等4个项目已经按要求落实“六个100%”的要求。 |
5 |
渣土运输、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扬尘污染严重。 |
加强渣土车运输线路、市政道路交通干线扬尘管控情况进项排查整治,规范提升扬尘管控管理水平; 健全道路扬尘管控、渣土运输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制度,加强督办; 健全道路施工和维护扬尘管控措施 ; 强化道路冲洗降尘保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
1.对渣土运输线路、市政道路、交通干线扬尘管控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提升扬尘管控管理水平,依法查处一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业主。 2 .健全道路扬尘管控、渣土运输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纳入运输企业(车主)和业主单位的资质管理范畴。 3.健全道路施工和维护扬尘管控。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制定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因我区为湖区,无渣土,渣土均从市区经市城管局土石方调配我们与市城管局土石方服务中心主动对接,严格渣土运输审批制度,通过现场勘查,严格按照定时间、定线路、定地点,加强渣土运输全密闭运输监管; 加大了对渣土运输扬尘防治力度,对在建工地和参与渣土运输的渣土公司下发《关于加强道路扬尘防治的通知》18份,下发《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18份,,签订《君山区建设项目工程道路、扬尘防治承诺书 》18份; 4、建立了中心城区道路扬尘防治日常巡查制度,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长效管理,排查道路扬尘14个问题,下发《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督办单》14份,责令立即整改;并经验收整改合格; 5、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城区洒水4-6次/天,特殊天气6-8次,抑制扬尘污染。 |
6 |
秸秆、垃圾焚烧情况依然存在。2019年1-10月卫星图片共发现岳阳市火点157个;督察组通过无人机升空排查发现华容县、君山区均有多处焚烧秸秆明火发生,岳阳楼区城郊有多处焚烧垃圾明火发生。 |
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综合利用新打桩、新方法,确保秸杆、垃圾禁烧后能妥善处置; 2、健全秸杆、垃圾禁烧巡查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乡镇(街道)监管,村组巡查管理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
1.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行动,进村入户宣讲禁烧政策和要求。 2.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合理布置秸秆处置、垃圾中转设施,确保秸秆、垃圾禁烧后能妥善处置。 3.健全秸秆、垃圾禁烧巡查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乡镇(街道)监管,村组(社区)巡查管理制度,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制定了《君山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活动16次,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1万份、宣传单6000份;各镇(街道)、场已相继召开了农作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专题会议,村组利用广播早晚时间段播放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性;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分片负责包干制,在作物收获季节不间断巡查禁烧工作,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现象。 2、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划分区域,明确负责人加强城区日常巡查、宣传,及时制止劝导垃圾燃烧;制订了垃圾燃烧处罚措施,每发现一次燃烧垃圾现象对责任人予罚款30元。 |
7 |
餐饮油烟治理“只装不管”。 |
1.开展专项行动。对餐饮企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开展专项整治。S306以北、柳毅大道以南、西环二路以东、旅游路以西所有餐饮企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夜市摊点都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柳林街道其他区域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餐饮行业、就餐人员1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都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区生环分局负责督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区城管局负责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夜宵摊点等油烟整治的执法活动。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油烟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油烟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1.开展专项行动。对餐饮企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开展专项整治。S306以北、柳毅大道以南、西环二路以东、旅游路以西所有餐饮企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夜市摊点都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柳林街道其他区域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餐饮行业、就餐人员1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都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湖南省城区综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油烟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油烟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对城区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摸排53家,其中使用清洁能源36家,安装油烟净化器17家,对3家存在问题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治,并已完成治理工作。 2、对城区夜市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划定经营区域和时间,对未安装无烟设施的摊点进行关停整顿,并加强日常管理。 3、建立长效化监管制度,定期对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8 |
工业污染企业现场监管有漏洞,设备运行不正常。 |
1.对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进行清理整治,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 2.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3.联合公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形成震慑。 |
1.对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进行清理整治,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 2.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3.联合公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形成震慑。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1、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散乱污”企业; 2、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关于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要求,对辖区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截至6月份对20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
9 |
涉气污染企业治污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
1.对纳入VOCs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治理计划要求的整改时限、技术路线执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 2.加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运行好治理设施,发挥VOCs减排治理效能。 |
1.对纳入VOCs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治理计划要求的整改时限、技术路线执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 2.加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运行好治理设施,发挥VOCs减排治理效能。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永金等4家公司制定了VOC治理方案,完成了整治任务。 |
10 |
企业治污设施老旧、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
加强企业达标排放监督检查,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
加强企业达标排放监督检查,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关于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要求对辖区气型企业进行分类管理,1-6月份现场检查企业20家次,对3家大气型污染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
11 |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落实不力。 |
加强监管,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燃油品质。 |
1.由区商粮局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工作。 2.加强联合执法,由区商粮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查扣不合格油品、抓捕涉案人员,拆除违法加油设备、强制报废违法加油车、船。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露头就打,深挖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关系网,对触犯刑法的涉案人员依法从重处理、打伞破网,绝不姑息。 |
已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中。 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成立了以丰为民副区长为组长的“黑自流”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开展了部门联合执法,每月定期3次进行“黑自流”巡查工作。现全区12家在营加油站证照齐全,无黑加油站点,油品合格。 |